张家口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

张家口民政局结婚是户口簿,身份证,军人证件,军人婚姻登记证明,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的时候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点的婚姻登记处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供费用,关于张家口民政局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5 17:27:47

张家口民政局结婚是户口簿,身份证,军人证件,军人婚姻登记证明,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的时候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点的婚姻登记处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供费用,关于张家口民政局结婚材料的问题,下面由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张家口民政局结婚材料是什么

1.身份证;

2.户口簿;

3.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军人证件;

5.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二、张家口民政局结婚流程

1.申请人提出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3.登记员审查证件;

4.符合条件的双方填写《结婚登记声明书》,阅读《结婚告知单》并签字按手印;

5.登记员办理结婚手续,打印结婚证;

6.颁发结婚证。

三、张家口民政局结婚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张家口地区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好本人的婚姻登记证明,还有军人证件,在现场还需要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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