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丘地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需要提供费用,要双方当事人准备好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申请之后符合条件规定的,要在现场填写结婚登记告知单和结婚登记申请书
在商丘地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需要提供费用,要双方当事人准备好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申请之后符合条件规定的,要在现场填写结婚登记告知单和结婚登记申请书。关于商丘民政局结婚手续的问题,下面由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商丘民政局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带齐证件、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初审.婚姻登记员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受理.初审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的声明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先补齐证件证明材料,再办理结婚登记。
4.审核.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各自在《申请结婚登记的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纹,(须在结婚登记员面前完成),并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告知单》上签名(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婚姻登记员对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声明书进行审核。
5.发证.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
二、商丘民政局结婚登记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3.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5.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7.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三、商丘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是材料这些准备齐全的情况下,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办理的在简单的进行询问之后,如果符合条件规定的就可以签字领取结婚证。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