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与华侨通婚的限制条件不算多,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即可,有少数市民和涉外华侨结婚,依据规定需要双方提供一些必要的资料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一些市民询问关于松原涉华侨婚姻
我国公民与华侨通婚的限制条件不算多,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即可,有少数市民和涉外华侨结婚,依据规定需要双方提供一些必要的资料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一些市民询问关于松原涉华侨婚姻登记流程怎么走,下面小编整理一些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一、松原涉华侨婚姻登记流程怎么走
1、提交申请材料
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
3、审查材料,作出准予结婚或者离婚决定
4、颁发结婚证或离婚证
二、松原涉外华侨婚姻登记的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5、通行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6、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7、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8、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9、护照(中国)
10、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证明。
11、护照(外国人)
1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声明)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声明)证明。
13、结婚证(结婚登记档案)
14、离婚协议书
1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松原涉外华侨婚姻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上面就是小编关于松原涉华侨婚姻登记流程的具体解答,松原市办理华侨结婚登记是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受理,所需材料要齐全,否则是不受理,一般审核通过是当场发放结婚证。大家要询问华侨结婚登记其他问题直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