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补发婚姻登记证在哪办理

结婚的夫妻都是需要去夫妻一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办理好了相关的登记,我们才会有一个结婚登记证,如果这个证件丢失,我们都是需要及时的去补办的,近来很多的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6 02:22:17

结婚的夫妻都是需要去夫妻一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办理好了相关的登记,我们才会有一个结婚登记证,如果这个证件丢失,我们都是需要及时的去补办的,近来很多的人都在咨询福州补发婚姻登记证在哪办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方面的问题吧。

一、福州补发婚姻登记证在哪办理

办理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五层婚姻登记处501-502、3-8号窗口。

二、福州补发婚姻登记证办理条件

1.本机关具有管辖权,即涉港澳台、华侨(或出国人员)、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是福州市(即: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常住户口居民;或当事人的原婚姻登记机关在福州市级及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现一方或双方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或出国人员)、外国人。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

4、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5、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经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补领结婚证。

三、福州补发婚姻登记证办理依据

1、《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2、《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二款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确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的通知》(闽民福〔2003〕430号)(全文)

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放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权限的通知》》(闽民事〔2015〕219号)(全文)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帮助大家整理的有关婚姻登记补办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知道了具体的办理地点,虽然法定的时限是20个工作日,但是正常的情况下只需要一个工作日的时间就可以办理成功,如果大家在这个方面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解决自己在这个方面不明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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