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要携带哪些证明

结婚登记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双方当事人在民政机构办理完登记时,二人的婚姻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婚姻登记就显得十分重要,那么办理结婚登记要携带哪些证明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6 22:14:48

结婚登记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双方当事人在民政机构办理完登记时,二人的婚姻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婚姻登记就显得十分重要,那么办理结婚登记要携带哪些证明?今天,小编就问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⑴户口证明;

⑵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以上就是法律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婚姻登记时所需的材料。双方当事人如有疑问,可以直接询问专业律师或是去当地的民政机构咨询。婚姻绝不只一纸结婚证书而已,还需要双方对其中存在的众多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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