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晚婚晚育奖励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晚婚晚育奖励办理机构:计生委办理地址:县级计生局、乡镇计生
对于晚婚晚育奖励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晚婚晚育奖励
办理机构:计生委
办理地址:县级计生局、乡镇计生办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6225315
申办规定:凡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
女方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
女方年满23周岁初婚,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尚不满24周岁的,可享受晚育待遇。
享受奖励:符合晚婚年龄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妻,增加婚假7天。
符合晚育年龄生育第一个孩子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可享有晚育假30天,男方享有护理假7天。晚育假和护理假期间待遇按出勤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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