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民政局离婚流程是先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之后才会受理,之后需要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行离婚登记,需要离婚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关于驻马店民
驻马店民政局离婚流程是先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之后才会受理,之后需要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行离婚登记,需要离婚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关于驻马店民政局离婚流程的问题,下面由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驻马店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并提交相应证件和相关材料。
2、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证件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齐。
3、受理: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的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
5、登记(发证)。
二、驻马店民政局离婚要什么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照片;
4、离婚协议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三、驻马店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驻马店民政局离婚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双方没有达成离婚协议的也不能够进行离婚登记,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材料是很重要的,如果材料没有准备好也无法受理,协议离婚的手续比较简单,办理起来也更快。如果大家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进行一对一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