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感情不和,那么夫妻之间的家庭生活也是比较痛苦的,那么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解除双方身上的枷锁,离婚登记是在当地的民政局办理,在汕头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
如果夫妻感情不和,那么夫妻之间的家庭生活也是比较痛苦的,那么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解除双方身上的枷锁,离婚登记是在当地的民政局办理,在汕头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手续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汕头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手续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军人证件(含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等)
4.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6.离婚协议书
7.彩色单人证件照片
8.人员身份变更证明
二、汕头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6.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7.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8.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三、汕头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汕头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离婚过后,各自可以过各自的生活,没有人来打扰自己的生活方式了,如果双方开始了新的感情,办理了离婚登记就不会影响新的感情生活。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相关的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