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民政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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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5 23:16:01

安康民政局离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户口为集体户口的,应该提交集体户口登记卡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关于安康民政局离婚资料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安康民政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4、结婚证;

5、离婚协议书。

二、安康民政局离婚登记法律依据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以上就是对“安康民政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的回答,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取协议离婚。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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