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离婚大部分都是因为感情问题,我们的婚姻会慢慢归于平淡的,对于有的人员来说是无法忍受,那么这样的夫妻就只能够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样的生活方式,在六安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
夫妻之间离婚大部分都是因为感情问题,我们的婚姻会慢慢归于平淡的,对于有的人员来说是无法忍受,那么这样的夫妻就只能够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样的生活方式,在六安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手续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六安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手续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居民户口本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六安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六安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六安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以后,大家可以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夫妻离婚,那么就是自由之身了,如果想要组建新的家庭,这样也是可以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相关的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