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我们在婚姻生活里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夫妻之间不能够处理好这些问题,那么就有可能面临离婚的结局,离婚对于家庭是有很大的影响的,离婚是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在景德镇民政局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6 04:38:46

我们在婚姻生活里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夫妻之间不能够处理好这些问题,那么就有可能面临离婚的结局,离婚对于家庭是有很大的影响的,离婚是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在景德镇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景德镇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结婚证

5.离婚协议书

二、景德镇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地址(昌江区)

景德镇市昌江区政府大院内卫计委妇保服务中心一楼

三、景德镇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

四、景德镇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男女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户籍所在地在本县(市、区)。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五、景德镇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的原因是有很多的,但是离婚的手续是只有一种,那就是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那么夫妻之间的关系就解除了。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相关的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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