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民政局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在我们国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国家是会颁发离婚证,这样夫妻之间的关系才算正式解除,有了离婚证,那么双方就是自由之身了,离婚登记手续是需要在户籍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申请手续,在孝感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7 01:33:32

在我们国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国家是会颁发离婚证,这样夫妻之间的关系才算正式解除,有了离婚证,那么双方就是自由之身了,离婚登记手续是需要在户籍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申请手续,在孝感民政局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孝感民政局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4.自愿离婚协议书

5.二张二寸近期免冠单人证件照

6.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7.军人身份证件

二、孝感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8、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孝感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时间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孝感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

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每一个人家庭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对于孩子的影响是有巨大影响的,现在人们的思想已经在发生改变,如果夫妻之间不能够共同生活了,大部分都是会选择离婚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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