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的女孩在放学路上被一个醉酒的猥琐大叔突然拖走,强奸殴打致残,抢救后也只能靠排尿管和排便袋维持正常生活…
这就是《素媛》的故事。
难过的是,素媛事件是真实发生
9岁的女孩在放学路上被一个醉酒的猥琐大叔突然拖走,强奸殴打致残,抢救后也只能靠排尿管和排便袋维持正常生活…
这就是《素媛》的故事。
难过的是,素媛事件是真实发生的。
2008年,在韩国京畿道,“素媛”悲惨的命运开始了…
电影中,导演用温情和阳光的态度去表现创伤后的素媛一家—生活再苦,身边依然有温暖和善意。
可是现实却冰冷的很。
法律网不住恶魔
真实的世界里,
“素媛”在16岁曾尝试自杀,罪犯赵斗淳称自己是醉酒,就可以只判12年有期徒刑;罪犯在狱中甚至不避讳的说:“出狱后要去看看素媛”!
面对民众诸如“公开长相”、“化学阉割”、“反对出狱”等6223件请愿,韩国政府能做的也只是公开了赵斗淳的照片而已,而今年12月赵斗淳就要出狱,所剩时间不足4个月……
这样的魔鬼不止一个!
8月29日晚,哈尔滨五岁女童在家门口,次日被邻居刘某送回时却全身是伤,
送进医院时确诊是下身撕裂伤,甚至因为细菌感染高烧住院送进ICU,至今仍未脱离危险……
这位54岁的邻居目前涉嫌强奸被刑拘。
女童、下身严重撕裂、多脏器感染、酗酒罪犯……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这样的案件竟然如出一辙!
12年后,魔鬼仍在人间,可是“素媛”们到底该怎么办?
“我国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法律对于恶劣的强奸案件有“无期徒刑”、“死刑”的处罚,可是人性永远比法律更复杂、更阴暗……
你看,媒体永远不缺少“女童性侵”的素材▼
女童被邻居、被街边醉酒的大叔性侵残害,毁掉一生,而罪犯的代价不过是十几年的牢狱之过……
恶魔需要人权吗?
这样的事情不单单是中国,不单单是亚洲,而是全世界女孩都可能面临的“飞来横祸”!
法国南特,8月31日,一男子承认自己奸杀了一名15岁的少女。
这不是他的第一次犯罪了,罪犯在几年前曾犯下9次强奸罪和3次强奸未遂,2005年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却又被释放。如今,他有恃无恐,犯下了奸杀罪。
每次面对这样残忍的案件时,背后都透露着法律逻辑的矛盾:犯下“滔天大罪”的罪犯在现代刑事法律中该不该有人权?
在欧洲,因为欧洲人权法院的关系,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终身监禁”。罪犯即使被判处无期徒刑,仍然可以被假释。
而这次的奸杀案不正是现实对欧洲所谓“人权”保护的讽刺吗?
女孩面临的伤害并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每个“素媛”即使侥幸苟活,精神创伤、对性的恐惧、社会舆论的压力、周遭人的目光……每一样都可以轻易压垮她们。
还记得鲍毓明吗?
魔鬼中的魔鬼不是简单的用物理暴力撕碎你,还可以在精神上囚禁你、利用法律和权力绑架你,甚至知道如何狡猾地运用舆论击垮你、污蔑你……最后,一个完美的受害者变成了鲍毓明口中的“荡妇”拜金女李星星。
再看看媒体报道上,受害者的信息披露甚多,薄薄的一层马赛克;而罪犯的脸你永远看不清,更不要说所谓的“物理阉割”、“化学阉割”。人权从来都不是平等的。
当你保护加害者人权的时候,就等于间接剥夺了受害者的人权!
写在最后
4月9日南风窗报道了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
4月11日中午北大女生包丽(化名)在医院去世,
半年前韩国N号房风波……
如果你什么都做不了,那起码请你记住!
历史总是会被淡忘的,而淡忘的结果是倒退。因此,历史总是需要被提起,至少我们可以做那个记住历史并提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