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晨,本市警方查获一名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无电子通行证的外卖骑手。防疫部门第一时间到场处置,骑手张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依法立案侦查。
日前,上海公安机关
昨天早晨,本市警方查获一名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无电子通行证的外卖骑手。防疫部门第一时间到场处置,骑手张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依法立案侦查。
日前,上海公安机关对“黑骑手”进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查处没有电子通行证、违规从事配送寄递业务的案件579起,查获591人、查扣车辆591辆,对其中330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等处罚,其他案件待进一步查明后,将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如果像张某这样的“黑骑手”开展寄递配送业务,会造成什么防疫后果,其本人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记者就此采访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院感染科主任徐玉敏和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总队长范宏飞。
徐玉敏表示,奥密克戎毒株传染性极强,从潜伏期开始就有传染性,发病后五天内传染性最强。奥密克戎传染源可以是患者,也可以是无症状感染者。快递小哥的传播途径包括:一是呼吸道飞沫传播,如果这位快递小哥口罩佩戴不规范,他咳嗽、打喷嚏时接触到近距离的健康人就有可能造成感染。二是气溶胶传播,当感染者打喷嚏或咳嗽时,空气中就会弥漫非常小的呼吸道分泌物颗粒,健康人一旦吸入就很容易被感染。三是接触传播,接触的物体,比如快递物品表面如果受到病毒污染,收快递的人接触了受污染的物品,随后触到自己的鼻、眼、口等,就很容易感染,然后被感染的群体可能再传染给其他人。因此一个走街串巷,接触面广的阳性快递小哥,有可能成为超级传播者,通过以上途径传播病毒,极易导致疫情蔓延。
范宏飞表示,对没有“电子通行证”从事配送寄递业务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作出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等处罚。对明知自己是“密接”人员,仍然逃避隔离观察,从事配送寄递业务的,将依据《刑法》第330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明知自己已经确诊或者疑似感染,仍然逃避隔离治疗,从事配送寄递业务的,将依据《刑法》第114条等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重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在全市各居民小区、餐饮商铺周边和各条道路,布点设卡,持续加大对快递外卖骑手的检查力度,重点对“黑骑手”进行专项整治,对相关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4月30日12时许,松江公安分局民警查获“黑骑手”人员朱某(男,35岁)。经了解,朱某原本陪同其妻子前往医院就医,由于妻子挂点滴需要等上几个小时,闲来无事的朱某便想到了前几天才注册的某外卖配送平台,想利用等待的时间跑几单,当日在配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查,朱某在没有获得电子通行证的情况下仍从事跑腿业务,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目前,朱某因实施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松江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同日,奉贤公安分局民警在路口执勤时,经检查发现一名外卖员的电子通行证与其本人身份信息不符,且神色紧张回答问题支支吾吾,随后民警将该男子传唤作进一步调查。经查,该男子成某林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追求利益,冒用自己姐夫的电子通行证进行外卖配送业务。最终,成某林因实施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同日,崇明警方在辖区分别查获外卖平台骑手徐某(男,25岁)、赵某(男,31岁)、王某(男,27岁)等三人。经查,徐等三人在无电子通行证的情况下仍从事外卖配送业务。现徐等三人因实施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4月30日9时至5月1日凌晨3时,闵行公安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区范围的清查和救助行动。期间,警方共检查5782人,对36名“黑骑手”处以行政处罚,暂扣和代保管车辆约50辆。其中,对可以返家人员进行劝返,其余人员由街镇防疫、民政部门提供救助和安置。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关注快递、外卖安全,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也告诫所有配送寄递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本市各项防疫规定,依法规范从事配送寄递业务,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