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蒙面的银行抢劫犯在逃跑途中,三个被击毙,剩余两个逃之夭夭。事后,警探对死者进行身份调查,线索却中断了。直到有一天,辖区内精神病院的一个医生在办公室被杀,警探在他的办
一伙蒙面的银行抢劫犯在逃跑途中,三个被击毙,剩余两个逃之夭夭。事后,警探对死者进行身份调查,线索却中断了。直到有一天,辖区内精神病院的一个医生在办公室被杀,警探在他的办公室的墙的夹层里发现了大量的现金,经证明,这些现金就是银行被抢的那一批。同时警方又了解到,事发那一天,他的四个病人曾出现在他的办公室,因此受到警方传讯。
Ⅰ.警方根据目击者的证词得知,在医生死亡那天,这四个病人都单独去过一次医生的办公室。
Ⅱ.传讯前,因为精神病人不具备判断力,假冒精神病人的劫匪和另三个病人共同商定,每人向警方做的供词条条都是谎言。
四个病人所做的两条供词分别是:
甲:
(1)我们四个人谁也没有杀害精神病医生;
(2)我离开精神病医生办公室时他还活着。
乙:
(3)我是第二个去精神病医生办公室的;
(4)我到达他办公室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丙:
(5)我是第三个去精神病医生办公室的;
(6)我离开他办公室的时候,他还活着。
丁:
(7)凶手不是在我去精神病医生办公室之后去的;
(8)我到达精神病医生办公室时,他已经死了。
请问:这四个病人中谁杀害了精神病医生?
答案:从否定八条供词入手,进而判定这四人到达精神病医生办公室的先后顺序以及精神病医生被杀害的时间。 根据Ⅱ,在传讯前,这四人共同商定,每人向警方做的供词条条都是谎言。从这八条假供词的反面可得出以下八条真实的情况: (1)这四人中的一人杀害了精神病医生; (2)甲离开精神病医生办公室的时候,精神病医生已经死了; (3)乙不是第二个去精神病医生办公室的; (4)乙到达精神病医生办公室的时候,精神病医生仍然活着; (5)丙不是第三个到达精神病医生办公室的; (6)丙离开精神病医生办公室的时候,精神病医生已经死了; (7)凶手是在丁之后去精神病医生办公室的; (8)丁到达精神病医生办公室的时候,精神病医生仍然活着。 根据这里的真实情况(1)、(4)、(8)、(2)和(6),乙和丁是在甲和丙之前去精神病医生办公室的。根据真实情况(3),丁必定是第二个去的,从而乙是第一个去的。根据真实情况(5),甲必定是第三个去的,从而丙是第四个去的。 精神病医生在第二个去他那儿的丁到达的时候还活着,但在第三个去他那儿的甲离开的时候已经死了。因此,根据真实情况(1),杀害精神病医生的是甲或者丁。 根据真实情况(7),甲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