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银行重新申请一笔贷款,用来还我前面欠的贷款,但是有人说这样很容易会被银监会监控到,请问银监怎么认定以贷还贷?
银监会认定以贷还贷的途径有:新申请的贷款款项根本没有贷出,只是更换贷款凭证;借款人短时间内归还原来的贷款,比如银行当天贷出款项,当天即扣划款项用以归还原贷款;新贷款恰好是旧贷款本息相加之和,借款人又在较短时间内归还旧贷款;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贷款合同上写明“以贷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