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后,定作人对工作验收合格的,定作人就要支付报酬,而有些定作人可能会逾期支付报酬的,损害承揽人的利益,那么承揽合同中逾期付款能不能主张利息?小编整
承揽人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后,定作人对工作验收合格的,定作人就要支付报酬,而有些定作人可能会逾期支付报酬的,损害承揽人的利益,那么承揽合同中逾期付款能不能主张利息?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承揽合同中逾期付款能否主张利息
定作人逾期支付报酬,如果承揽合同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主张利息,如果没有约定的,不能主张利息,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承揽合同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标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所需要的不是承揽方的单纯劳务,而是其物化的劳务成果,但承揽人工作成果必须是符合雇主要求。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人是按照定做人要求的质量,数量,包装,规格等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标的物,因此该标的物由于定做人特定化的要求而特定化。
3、承揽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做人的智慧管理,独立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承揽人的工作是独立的,工作过程不从属于雇主。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的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构成合同违约,如果承揽合同有约定的,可以主张利息。如果没有约定的,不能主张利息,但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