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要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货物,而有些卖方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延期交付甚至不能交付货物,出现这种情形时,就构成合同违约,那么逾期供货违约责任要怎样确认?小编整理相
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要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货物,而有些卖方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延期交付甚至不能交付货物,出现这种情形时,就构成合同违约,那么逾期供货违约责任要怎样确认?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逾期供货违约责任如何确认
逾期供货构成合同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卖方逾期交货违约的,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项的义务,而卖方具有按时交货的义务。如果卖方没有按时交货的,即构成违约,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失赔偿。
实际中,认定逾期交货的方法:
1、合同中有约定交货日期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2、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交货日期的,以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合理准备时间为准。买房在约定好的准备时间后仍然没有交货的,视为逾期交货。
买方想解除合同的,需告诉卖方,并主张损失赔偿
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在买方提出解除合同后,卖方并不同意,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这个时候,买方应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法,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同。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逾期供货构成合同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全责约定承担责任,没有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