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很人公民都有信用卡,信用卡既可用于消费,也可以用于提出。而现实生活中,恶意透支信用卡等违法犯罪行为是经常发生的,那么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小编整理
我国很人公民都有信用卡,信用卡既可用于消费,也可以用于提出。而现实生活中,恶意透支信用卡等违法犯罪行为是经常发生的,那么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定义
1、恶意特征:超出了透支限额,是否超过透支限额以信用卡帐户余额轧差数是否超过限额为准;在规定期限内未偿还透支款本息而又继续透支的;超限额或超期透支前没有取得 发卡行授权的许可,包括逃避授权、伪造授权和骗取授权等情形;透支人主观上有 非法占用发行卡资金的故意。
2、恶意透支行为包括两种基本行为方式:
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
二是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
我国刑法学界通说认为,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志内容不同,即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意图,没有这一意图的即为善意透支,否则即为恶意透支。换言之,善意透支是先用后还,没有占有透支款的意思;恶意透支是明知不能偿还或不愿偿还而故意透支,具有非法占有透支款的目的。更具体地讲:"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根本标准就是看行为人主观意志内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至于客观上是否超过限额、期限透支,透支后经银行催收是否归还等只是认定行为人主观意志内容的征表,只是便于外在、直观地认定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而不具有决定性意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