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费是过路费和过桥费的总称,依据《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来制定收费标准。那么,重庆市逾期未缴路桥费哪些情形可免罚呢?别着急,本期的小编就为大家简单介绍此方面
路桥费是过路费和过桥费的总称,依据《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来制定收费标准。那么,重庆市逾期未缴路桥费哪些情形可免罚呢?别着急,本期的小编就为大家简单介绍此方面的相关知识,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重庆市逾期未缴路桥费哪些情形可免罚
《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行政处罚细则》,根据情节轻重划分等级,对处罚进行了细化。不按时缴路桥年费的,除责令补缴和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外,逾期30日内未缴费且已因同一事由被查获或处理的,罚500元。逾期30日至60日以内的,罚500元。逾期60日至90日以内的,罚1000元。逾期90日至180日以内的,罚1500元。逾期180日以上的,罚2000元。
能证明车辆长期在市外行驶,未能按时缴路桥费的,逾期30日至180日以内的,罚500元罚款;逾期180日以上的,罚1000元。但对摩托车逾期不缴费行为的,罚款不超过500元。
逾期30日以内未缴纳路桥通行年费且未因同一事由被查获或处理的(即初犯者),以及车辆被查封、扣押、遗失、被盗或车祸后维修、处理,逾期未缴年费但情况完结后30日内补缴的;或因水灾、火灾、地质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逾期30日内补缴年费的等六种情形,将免予行政处罚。但仍要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加收年费的万分之五作滞纳金。
以前,转借、冒用、伪造或使用伪造缴费标识的,除责令补缴路桥费外,处同类车型年费标准的1至2倍罚款。此次新规却明确规定,转借、冒用缴费卡或标识的,除责令补缴和加收滞纳金外,处同类车型年费标准1倍罚款;伪造或使用伪造的缴费卡或标识的,除责令补缴和加收滞纳金外,处同类车型年费标准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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