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并使用信用卡处何罪

信用卡是由银行发行的一种贷记卡,信用卡里面是没有存款的,但会有一定的信用消费额度,持卡人可能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但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偿还消费的额度,那么盗窃并使用信用卡处何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4 02:37:54

信用卡是由银行发行的一种贷记卡,信用卡里面是没有存款的,但会有一定的信用消费额度,持卡人可能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但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偿还消费的额度,那么盗窃并使用信用卡处何罪?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盗窃并使用信用卡会构成什么罪

案情回顾:刷男友的信用卡却被抓

吴小姐与刘先生是一对恋人,两人已经同居。刘先生为购物方便办了张*行储蓄卡,卡就放在两人同居房间的抽屉里,刘小姐也知悉其密码。2014年国庆节,两人回家见了双方父母,两家老人都表示满意,他们开始憧憬将来结婚事宜。此时,吴小姐因为单位裁员已经失去工作,一时没有找到合适工作。吴小姐一直喜欢淘宝、逛街,属于典型的“月光族”。为了满足自己的购物需求,她顺手拿走男友放在抽屉里的银行卡,并刷用3万多元,男友对此并不知情。吴小姐心想,自己都是他的人了,刷他的卡用点钱应该没事。后来,刘先生在刷卡时发现账户余额不足,考虑到有可能被黑客盗取,随即报案。后经警方调取商场监控录相让刘先生辨认,发现是自己女友。警方已经立案,只能依法处理。

法院判决:构成盗窃罪处拘役六个月

苏州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小姐未经允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刷用银行卡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于2015年2月初最终判决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处罚金一万元。

律师说法: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

在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一般将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界定为盗窃罪。我国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就王-平盗窃信用卡骗取物品如何定性问题的请示的答复中指出:被告人盗窃信用卡后,又仿冒卡主签名进行购物、消费的行为,是将信用卡本身包含的不确定价值转化为具体财物的过程,是盗窃犯罪的继续,因此不另定诈骗罪,应以盗窃一罪定性。

关于数额的计算,不应该根据窃得的信用卡上的存款数额和信用数额来认定,应该以行为人实际的消费数额或者获利数额为依据。因为信用卡上表明是合法持卡人的存款余额和信用数额,行为人在窃得信用卡后,没有非法使用之前,只是获得了非法获利的机会,而未实际获得上述款项。换言之,合法持卡人的经济利益尚未受到实际侵害。所以,信用卡上表明的、而行为人实际未得到的存款数额和信用数额,不能计算为盗窃数额。对于后一种情况,如果使用者与盗窃者之间有通谋的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如果使用者与盗窃者之间没有通谋,使用者不知道所使用的信用卡是盗窃来的而予以使用的,对使用者则不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而应根据使用的具体情况和情节,依法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盗窃并使用信用卡会构成什么罪”问题进行的解答,通过案例的分析,盗窃他人的信用卡并且行使使用信用卡的,一般会构成盗窃罪,按盗窃罪进行处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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