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违约金按何种标准计算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为了保证买房的现实实现性违约金的约定是必不可少的,一般都会约定违约金包括两种即逾期违约金和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一般而言,这两项违约金是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9 14:22:31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为了保证买房的现实实现性违约金的约定是必不可少的,一般都会约定违约金包括两种即逾期违约金和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一般而言,这两项违约金是可以同时主张的。那么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逾期违约金按何种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关于银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规定答复如下:

(一)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此比例调整到每日万分之二点一。

(二)有关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在人民法院审判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的问题中,就违约金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1994年3月12日公布“法函[1994]10号”、1996年5月16日的“法复〔1996〕7号”、1999年1月29日“法释〔1999〕8号”、2000年11月21日“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四个司法解释,违约金的标准也从1996年5月16日前的每天万分之三,年利率为10.95%;变为1996年5月17日----1999年1月29的每天万分之五,年利率为18.25%;又变为1999年1月30----2000年11月21日的每天万分之四,年利率为14.6%;最后变为2000年11月22日以后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现在为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法函[1994]10号”参考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银发[1990]97号通知下发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法复(1996)7号参考了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4)256号的《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1999年1月29日“法释〔1999〕8号”、2000年11月21日“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均参照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的有关文件。

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出违约金在本质上是损害赔偿额的预定,即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双方当事人预先评估如果一方违约会给对方造成多大的损失,双方对于预估的数额都认可,即以违约金的方式(包括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等)予以明确约定在合同中。在一方发生违约时,守约方即以违约金条款向违约方主张赔偿。这样非常有利于担保合同的履行,非常高效地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如果遇到了违约金的纠纷建议多多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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