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去年年底监管意见稿的颁布,2016年进入了网贷行业监管元年,随着行业监管的不断深入,网贷平台合规性成为关注焦点。正因此因,网贷平台自动投标的合规性遭到了质疑。随着近两年
随着去年年底监管意见稿的颁布,2016年进入了网贷行业监管元年,随着行业监管的不断深入,网贷平台合规性成为关注焦点。正因此因,网贷平台自动投标的合规性遭到了质疑。随着近两年的不断发展,P2P平台上的产品渐有向自动投标化发展的趋势,而自动投标也渐成不少较大规模平台的标配。
为什么大家会冒着不合规的风险坚持做自动化投标呢?四象金融系统的小编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分析。首先,自动投标一方面为投资人解决了资金站岗问题,大大提升了用户体验;一方面又提高了网贷平台交易的效率,因此市场上存在巨大需求。“自动投标”是各网贷平台为便于用户投标、提高回款利用率,解决自己流动性问题而推出的“投标工具”,投资人与平台之间本质上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某P2P平台的负责人表示,推自动投标产品的目的,是想让用户通过这类产品更确切的知道兑付时间和质量,在相应的时间内拿到其应得的利息,省去投资资金空置的烦恼。另一家也有自动投标功能的平台CEO也分析指出,近几年网贷平台数量增长速度很快,大量平台都面临投资项目供不应求的现象。很多项目刚发布,瞬间就被“秒杀”。此外,还有很多投资人因为错过新标发布时间,而错失好的投资标的。在这种情况下,许多P2P平台开始推出自动投标功能,来帮助投资人提高投标效率。自动投标自然会有很多优点,平台从用户体验的角度,推出自动投标服务平台获益颇多。
根据业内某著名门户网站的专栏作家分析,自动投标需要分类,一类是自动投标背后对接了一个个真实的债权,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投资人体验,为投资人节省选标的时间、精力,减少资金站岗时间,同时通过复投,实现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投资人的实际收益,那么这类自动投标应该被允许,甚至值得鼓励。另一类是自动投标就是为了做资金池,其实没有或者资金募集完成的一段时间后才有债权存在,那么这类自动投标肯定是要被打击的。自动投标=资金池?以上的分析就是最好的说明,多位业内人士坦言,自动投标方式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主要与平台的业务模式有关,看背后对接的是否是一个个真实的债权。但同时也有行业内的专业学者表示,“目前自动投标产品在信息对接与公布方面表现的不甚透明,自律性较差的平台易陷于资金池模式。”对于行业投资用户来说也有其顾虑,实属正常。
那么平台是否做自动投标?投资者的资金又是否安全?某业内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普通投资人在选择平台时会犹豫不决,选择标的同样会如此。不过,每家网贷平台自动投标的模式不尽相同。目前,国内网贷行业自动投标模式主要分两种:第一种是投资人根据自身投资偏好,在系统上先行设定好详细的投标条件,比如投资金额范围、借款期限范围、预期年化收益率、借款标的风险等级等;然后,平台系统再根据投资人的设定标准向符合条件的标的进行出借。第二种是由平台为投资人设计标准化的自动投标产品,如一些平台推出的某类理财计划,这类产品的差异主要在于锁定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起投金额等。自动投标与散标直投的最大区别在于,投资者不能直接挑选债权,只有待匹配完成和借贷合同成立后才能看到所投标的详细情况。自动投标产品的共同特点是期限灵活、收益偏低、投标效率高。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自动投标产品的确给投资者带来不少便利,但市场上对其“归集资金、变相期限错配”的质疑也从未停过。从原理上讲,自动投标方式本身没有什么问题,核心是给予平台及支付公司授权,实现代投标及免密支付功能,这项应用在很多领域都有出现。但值得注意的是,自动投标方式下,由于交易结构相对直接投资借贷方式增加了两层委托代理关系,对于资金的支配与流向,投资人不易做到很好的把控,容易出现因平台方或资产方道德风险引起的集资诈骗问题。
自动投标是否存在问题,主要与平台具体的业务模式有关。目前,行业中有些所谓的理财计划是先募集资金,再找债权项目来进行匹配,这就颠倒了先有融资项目再进行资金匹配的顺序,本质上就是资金池,并且信息披露也不充分,对于投资者而言有着无法控制的风险。就大部分合规的平台而言,自动投标背后对接的是一个个真实的债权,如果平台可以把好风控这一关,同时做好信息披露,自动投标的设定无疑有助于提升用户体验,给投资人带来更多的便利。
文章来源:四象联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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