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可在房地产三级市场正常交易的房屋,并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的商业性贷款。借款
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可在房地产三级市场正常交易的房屋,并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的商业性贷款。借款人需自筹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按照房屋性质的不同可分为个人二手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二手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其中住房包括住宅、别墅等,商业用房包括店面、写字楼、商铺等。
贷款期限长、手续简便、放款快速,配套车库或车位最高也可贷七成,厦门地区还可组合公积金贷款,可签约公积金逐月或逐年还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90年之前房龄不超过30年的优质地段旧房子、学区房也可长期按揭,按揭期限长达10-20年;符合我行免评估条件的可享受抵押物免评估优惠政策。
贷款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还需在当地工作或生活满一年以上。
2、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所购房屋需具备过户及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证明的条件。
3、首套按揭金额最高为购买价与评估价较低者的七成,二套按揭金额最高为购买价与评估价较低者的四成。
4、住房按揭期限最长30年(港澳台居民住房按揭期限最长20年),商用房按揭期限最长10年,车库及车位按揭期限最长10年。
5、根据客户层级的不同及是否属首次购房并结合国家相关制度等实行差异化利率政策。
申请材料:
购房人(含配偶)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我行借记卡、工作证明、收入与资产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权属证明、房屋评估报告、首付款证明、售房人基本资料及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