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外债转贷款及国内外汇贷款偿还核准手续

(一)办理所需材料1、申请报告(法人签字并盖公章);2、外债、外债转贷款登记凭证;3、外债、外债转贷款的签约情况表;4、债权人的还本付息通知书正本;“还本付息通知书”中必须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5 08:28:46

(一)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2、外债、外债转贷款登记凭证;

3、外债、外债转贷款的签约情况表;

4、债权人的还本付息通知书正本;“还本付息通知书”中必须写明该笔外债对应的外债编号以及到期日需偿还的本金、计息利率、本金提款日(系贷款第一次借入的日期,非贷款展期的日期)、贷款最终到期日、贷款天数、本次计息天数、计息基准天数(360天或365天等)、本次付息日期、利息额以及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并加盖贷款人有效印章。

5、该笔贷款的所有借款借据(国内外汇贷款还款者须提供);

6、债务人如需购汇还债(贷款),须提交:

(1)所有外汇帐户的上月对账单及当月发生额清单;

(2)银行出具的无定期存款的证明;

(3)公司出具的用以还贷的人民币来源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

7、如付境外债权人利息,需提交税务局出具的完税凭证;

8、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9、借款合同正本(国内外汇贷款及提前还款者须提供);

10、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2、《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3、《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4、《外汇(转)贷款登记管理办法》

5、《关于加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6、《关于完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经外汇局审核后当场办理。

(四)管理要求

1、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2、必须首先使用自有外汇偿还债务,不足部分方可购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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