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是不是诈骗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大家的消费工具也越发多样,最为常见的就是信用卡,信用卡的使用普及性使得现在消费者基本都人手一张信用卡,但是信用卡也不是毫无危害,如果过分透支是有一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1 08:12:42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大家的消费工具也越发多样,最为常见的就是信用卡,信用卡的使用普及性使得现在消费者基本都人手一张信用卡,但是信用卡也不是毫无危害,如果过分透支是有一定的风险。那么信用卡恶意透支是不是诈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是不是诈骗

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罪立案标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是属于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情形,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信用卡还不上,被催收等问题怎么办?

华律小编提醒你: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使用信用卡,同时也暴露出信用卡的弊端,信用卡是可以进行透支使用,如果持卡人未及时还款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恶意透支的还会构成诈骗,所以大家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要合理使用,切勿贪图便利,被一时蒙蔽双眼超额消费,如果大家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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