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乘坐交通工具时与病例接触的人群范围界定标准如何确定?怎么样?

2020年1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新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该方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做了明确界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7 03:39:13

2020年1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新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该方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做了明确界定,其中,针对交通领域,界定标准为: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发病后、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或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感染者(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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