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把你的题目给弄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曾经有人在“今日头条”发表一些裸图(即:人体艺术图片),被今日头条认为“不雅”、这“不雅”的意思是、这个人曾经被头条平台处罚过,说白了就
终于把你的题目给弄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曾经有人在“今日头条”发表一些裸图(即:人体艺术图片),被今日头条认为“不雅”、这“不雅”的意思是、这个人曾经被头条平台处罚过,说白了就是这个人有“发表裸图”的案底。现在你想知道“有案底”的这个人、如果打算在“今日头条”继续发表自己的“人体艺术”即裸图创作、他的“案底”会不会影响到他的“申请”?以及这个人的“人体艺术”即裸图创作、有没有机会在“今日头条”继续得到发展。哇噻!对你题目的理解、真是花费了我许多脑汁。
关于“人体艺术”,绘画艺术家们都说它们是艺术、那肯定是“艺术”。但是、由于“人体艺术”作品是赤裸裸地暴露人体隐私部位,这种作品确实不宜出现在大众场合,不雅、有违公德、污染眼球、而且少儿不宜。
所以、我认为,无论这个人有没有“案底”,这种“在公众场合发表人体艺术作品”的申请、都很难得到批准。至于想“继续发展”、那就想都别想。一是网民大众通不过,二是不但是今日头条、甚至任何网站都不允许自己的版面出现不雅图片或视频。
所以、你说的这个人想在网络上发展“人体艺术”创作,此路不通,没有前途。
(油画图片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