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没那麽nb,必须受中国法律的制裁!如果不判刑的话,岂不是外国人在我们中国可以肆意的为所欲为?尽管吴亦凡的粉丝们担心他,但他并不领情还暴粗口毫无修为,这种人不判吗?即然在中国
诱奸?谁说的?二年前都美竹也十七岁了,早过了十四周岁,根本就不是幼女了。
而且你说有哪个强奸案是两年后告发的,两天前发生的事情要是洗完澡也没证据了,她说强奸就强奸啊,那还有法律吗。
这个跟吴亦凡是加拿大还是美国国籍根本就没关系,美国国籍在中国土地上一样得按中国法律来。
这个都美竹女士当时不报案强奸,现在拿这个说事,很容易自己被告诽谤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