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是前者:鱼死网破忍无可忍,理由:
1、吴又不是傻瓜,媒体发达的社会,把小三送监狱这么大的事怎么盖的住?律师和团队肯对报警此举做过权衡和评估的了。
吴秀波之所以引起公愤,是因为这个事件的核心根本就不是小三要了多少钱?不管要多少钱,只要吴秀波以最正确最正能量的方式面对大众自行纠错,一切都解决了。七年的情人关系,其实就是闹分手费而已,有很多夫妻还维系不了七年。小三绝对可恨,贪婪不足。但是吴秀波的阴狠手段对社会影响非常负面,都效仿吴的处理方式,势力一方如果因女方分手费要多了,不去正面纠错,都设法用套路把小三送进牢房(看到王思聪撕的现实没有,吴找了公安部关系),这是要重回旧社会大上海的节奏吗?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所以奉劝吴秀波收手吧,这种耍狠手段要不得,马上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致歉养小三事件。越快越好,这是最后的补救,不要再迷失了,这也是一个公众人物的担当,不敢面对和承载,一味的遮羞只会让你走火入魔错上加错。社会的秩序维护,法律惩处是最后的防线,道德才是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