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交所正常来说的确是地方政府审批的,不过说来有点逻辑问题,当初不是证监会监管审核,所以涉及监管不到位,导致乱象层出,恶庄欺诈诱编,致使投资人损失巨大。为免出现更大的恶果,去年
文交所正常来说的确是地方政府审批的,不过说来有点逻辑问题,当初不是证监会监管审核,所以涉及监管不到位,导致乱象层出,恶庄欺诈诱编,致使投资人损失巨大。为免出现更大的恶果,去年政府整治互联网金融才由金融办全权关闭全部互联网文化艺术交易所,并且开始需要证监会监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处理方案出来。个人认为当初投资者也是多数认为有正规媒体报道过交易所是并非非法的。是有政府方面审核通过才能交易所以是合法投资。现在单方关闭交易所,之前的投资者损失已经不单单是交易导致的损失,是政策也带来的损失,应该获得政府补偿,最好是由证监会从A股发行新股由投资者购买获得补偿。个人观点,欢迎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