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掉曾某的裤子,肯定不是为了羞辱他。而是为防止他逃跑、防止他自残或者再次伤人、还可以检查他随身是否藏有凶器,这是警方抓捕的一种押解手段
众所周知,曾某亮曾2次入狱,是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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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000多名武警官兵,公安干警的努力下,连续奋战几昼夜,终于在今天下午将凶人犯曾春亮在山中抓获。
大快人心,老百姓那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下,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可见其造成的社会影响是相当大的,不过也应验了一句话: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种其因,必有其果,每个人必须想到。
至于警方抓住杀人犯之后,还要扒下其裤子。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原因:
<一>安全因素:曾春亮犯有3条人命,一小孩重伤,况且是“二进宫”。凶残程度可想而知,一点点小疏忽就会造成血案,更何况他身体强壮。扒下裤子没有那么方便,加之还有手铐,保证绝对安全!<二>检查身上是否有凶器:如果有的话,裤子一脱什么都可以查早来,因为这类人一般会带着凶器随时防身。<三>让他去媒体面前曝光一下,作恶多端没有什么好下场,自取其辱,有这方面的因素。总之,杀人犯是抓到了,是一件庆幸的事!但也要提醒警方,老百姓的生命大于天。如果当时能够重视、或者警觉一点,悲剧完全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