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性侵”养女”事件,让我想起了美国的类似案件。
2019年8月,美国富豪爱波斯坦在监狱中离奇去世,官方的信息是,他可能死于自杀。但也有媒体认为他的死是美国政商顶层掩盖丑闻的方
我觉得他有可能说的是真的,他可能从一开始就对这个女孩动机不纯,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哪个亲生母亲会将14岁的女儿交给一个陌生男人领养?别说是领养了,恐怕都不允许让女儿单独与一个陌生男人待在一个房间里,难道这个母亲这点认知都没有吗?所以,真正的送养目的,可能并不是她母亲说的那样,是因为封建迷信,将孩子送养能消除灾祸。
其次,鲍毓明领养这个女孩小可是在2015年9月,第一次性侵小可是2015年12月31日,那时小可已经年满14岁,对于一个曾获得过全国十佳律师来说,他当然知道我国《刑法》规定,与14周岁女孩发生性关系是否犯法要看女孩是否自愿,如果女孩年满14周岁且自愿,则不构成犯罪;如果未满14周岁,不管女孩是否自愿,则涉嫌强奸罪。一切恐怕不只是巧合那么简单吧?
当然,以上只是我的猜测,不管怎样,都应该让这个禽兽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