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11岁被熟人性侵了,现在21岁告对方强奸罪还成立吗?

我们这里有一个真实的案例:
某个初中班主任,把女学生骗到房间里一起看录像,然后对该女生实施性侵。女生初中毕业后,进入高中,该班主任经常继续约该女生到房间里看录像,并以谈恋爱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05 02:39:52

我们这里有一个真实的案例:

某个初中班主任,把女学生骗到房间里一起看录像,然后对该女生实施性侵。女生初中毕业后,进入高中,该班主任经常继续约该女生到房间里看录像,并以谈恋爱为名,继续性侵该女生。后来女生考上了大学,不再与班主任来往。上大学后,女生法律意识逐渐增强,逐渐意识到自己被强奸了,而且还是自己13岁的时候就开始被性侵,这是明显的强奸幼女罪啊!但是,该女生碍于情面,而且自己在大学里也谈恋爱了,所以没有追溯。大学毕业后,该女生结婚生子。后来丈夫因妻子不是处女而离婚。该女生一气之下,意识到初中班主任影响了自己一生,应该收到惩罚,遂把自己初中时的班主任告上法庭。

那么,问题来了,这离班主任第一次性侵女生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是否已经过了追溯期呢?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强奸罪的追诉时效是5到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罪大恶极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我们上面所说的案例,追溯期已经超过了20年。那么,犯罪分子是否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呢?

非也!我国法律还规定:

那个初中班主任,他在女孩高中时还继续性侵女孩。追溯有效期,应该是高中时最后一次性侵的时间!

这么一算,班主任的犯罪追溯期还在20年之内,法律还是没有放过他,还是对他绳之以法!

即使是追溯期已经超过20年,犯罪分子也不能逍遥法外,只要罪大恶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就可以对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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