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我请朋友吃饭,他没经过我同意带了一个人来,而且还打包了一个菜,拿了一条烟。我控制不住情绪,一脸不悦。直到朋友悄悄地把我拉到外面说了一件事情,我不仅买了单还另外给他
这个账你应该付了。因为你请朋友吃饭,你做东你埋单。他带了一个人,不管他和你沟通与否,朋友把人已经带来了,朋友就认为可以带或应该带或者需要带。你只能理解:朋友的朋友就都是朋友。你也就热情招待好了。至于这人还要了一条烟,不管这个人做的合适与不合适,你要把这账付了。这就是俗语所说“不看僧面看佛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