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反对。 一个企业的股东是否愿意卖出股票,完全是自身的商业利益与现金需求决定的,二级市场投资者以自身利益考虑要求大股东限制减持行动,都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 其实大
尤其中国的银行股,比如工农工建交行的股价都破净资产了,有的几乎还打了五折,它们的市盈率也仅有四五倍,如果再减持,是否有乱割肉乱投资的嫌疑?
所以,为了守护好优质资产,破净的股票应该出台制度禁止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