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举个例子:
这是当时美国国务院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有个记者这么问:
美国和台湾于1979年终止了外交关系,那现在为什么诸如萨尔瓦多之类的国家,以美国1979年同样的理由和台湾
所谓美国的双重标准指的是美国在国际事务中根据自己的利益或者偏好,对待同类事务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美国的这种表现很常见,常见到不需要再罗列例证。
不过一直也有人说,美国在国际事务上没有双标,只有一标,就是以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为唯一标准。
这两种说法只是表述上有差异,并不矛盾。美国对同类或同性质事务的确有不同的评判标准,而且评判标准的选择也的确是基于美国执政者对国家利益的判断。说美国双标,是在描述一个国际现象,说美国单标,是在解释这个现象的原因。
搞双重标准,并不是美国人发明的,美国人只是将之发挥到了极致而已。其实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美国人该不该奉行不同的评价标准,而在于其他国家应不应该希望美国人只用一套评价标准来约束所有国家包括美国自己。如果对这一点抱有幻想,那就难免会不断陷入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