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名退休的老教师,就学生被罚站,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对于孩子,特别是年纪小一点的孩子,在他们犯了错误的时候,适当的施以薄惩,是必要的。
小孩子的天性好动,打打闹闹是正常的,当学
1992年夏,一场“较量”在我国内蒙古中日儿童草原探险夏令营中展开,结果众所周知。特别是日本人摞下的一句话:“你们这代孩子不是我们的对手!”一度引发了大家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一些弊端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的孩子变“强大”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呢?我想,在众多原因中一定有这么一条:现在的孩子缺少“磨砾” !孩子缺少磨砾,究其因是家长因素,社会因素!
我们现在回过头来再来看看“罚站”的问题,试想,学生犯了错误老师连一点点惩戒都不能做、不敢做,又何谈磨砾呢?!我知道,一定有许许多多的人会引经据典(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等)来驳斥我,也会有人苦口婆心从感情上来感化我:何必自找苦吃?你看不到派出所所长到校园拘老师?你看不到毕业的学生痛打老师?
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教育工作者,我始终坚持的观点是:适当的惩戒是必要的!罚站作为惩戒的方法之一并无不可,罚站是让学生明白犯了错误是要付出代价的!当然,惩戒的前提是“适当”这个词,否则就变成了体罚(我认为现在许多人都混淆了“惩戒”和“体罚”的意义)。 实际上我国古人就充分利用了“惩戒”的功能,让芸芸学子得以成才:戒尺,顾名思义,戒尺乃惩戒之尺,当然,古人也是讲究惩戒的“度”的。
我最后要强调的是,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教育爱心的前提下,适度的惩戒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