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闯祸事件频发,这背后到底有没有父母的过错?父母不是侵权人,有没有替“熊孩子”赔偿的义务?如果让“熊孩子”自己赔偿受害者,那身无分文的他们几乎无法弥补受害者的损失
“熊孩子”闯祸事件频发,这背后到底有没有父母的过错?父母不是侵权人,有没有替“熊孩子”赔偿的义务?如果让“熊孩子”自己赔偿受害者,那身无分文的他们几乎无法弥补受害者的损失。而且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这些闯祸的“熊孩子”背后或多或少有着父母管教不力的因素。为了更好地维护受害者的权益,督促父母等监护人重视对未成年孩子的家庭教育,《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了“熊孩子”闯祸时,父母等监护人要代替孩子赔偿受害者,即使父母已经尽到了管理教育的职责,也只能减轻责任而不能免除责任。当然,如果未成年孩子有自己的财产,“一人做事一人当”,他们应当先用自己的财产赔偿受害者,不够的才由父母等监护人补上。总而言之,未满18周岁的孩子闯祸了,通常都是由父母等监护人来负责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