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印象深刻的户外广告有一些共同点-非常有创意。据标识圈了解,有业内大牛根据自己多年的从业经验,总结了户外广告内容创作的六大法则。
01 使用大字体LOGO
想象一下,在高速行
★户外广告是区别于其他类型广告的特殊载体,由于它带来的观感更直接更明了,因此对它的要求则更高。在西方国家,许多企业主都把户外广告视为自己品牌推广和维护以及参与竞争的“主战场”,所以他们唯其注重户外广告的有效性投放,哪怕是对自己的同一品牌,也要刻意把它与投放于其他媒体的广告区别开来,以求达到更加吸人眼球的效果。
由于户外广告具有更为宽泛的空间,所以它的视角效果自然会突出许多,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大型户外广告自然就能打动人心。有的传统品牌虽然花钱不少,而且还长期占据着黄金地段,但所投放的广告始终一尘不变,故而投放效果并不理想;而有的品牌却适时调整推广理念,不断更新并丰富宣传内容,结果收获了奇效!
众所周知,日本是户外广告非常诱人的国家,全球最驰名的品牌几乎都在日本设立过户外广告,不过这些广告大多与他们在本国投放的广告有明显的区别,但效果却更佳。日本是世界户外广告大国,投放量远远超过了中国,日本之所以户外广告优势明显,可以说与他们广告人一贯主张并乐于实践的“新、奇、特”理念分不开。
所谓“新”,就是与时俱进的追求新形式和新内容。除了保持标识不变外,在表现手法和表述内容上都在应时翻新,这样不仅可以在不同的时间节点上给人以全新的视觉享受,进而还可以达到对品牌加深印象的好效果。
所谓“奇”,就是在户外广告的共性中突出自已的个性。这不仅仅是普通意义上的风格变化,而更多的是视觉冲击力的变化,这里所指的就是创意的奇妙之处。
所谓“特”,就是有严格区别于他人的辨识度。尤其是在主色调上,在整体观感上绝对不与他人雷同,这就保证了投放的效果和意义。他们早在几十年前就强调指出:没有特别之处的户外广告,是不可能引人关注的。不用分说,我们中国的户外广告水平与日本相比尚有很大的差距。
总而言之,户外广告是具有特定意义的宣传模式,也是投放对象和广告制作商共同打造的品牌推广阵地,只有投放者的理念和广告人的智慧实现了有机的结合,方能使户外广告更加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