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山西省太原市的中北大学发生一起学生坠亡事件。据校方通报,坠亡学生系该校软件学院18级学生时某,该名学生在当日下午的课程补考中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并没收试卷,学生离开考
看到这个新闻,真的是吓到我了,犯了错就应该受到一定的处罚,成年人要勇于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受到老师的批评和处分,就想不开坠楼自杀,对于大学生来说,是不是有点太“玻璃心”了?
大学生经过层层选拔,应该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和知识储备,如果因为一点处分就萌发轻生的想法,毫无抗压能力,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爱惜的话,那毕业之后走向社会,我觉得也很难成为国家栋梁。
事件回顾:
6月6日,山西中北大学软件学院18级大二学生时某补考中作弊被发现,被监考老师发现并没收试卷,教室监控显示并经同考场学生证实,考场内学生与教师未发生激烈言语和冲突,但是学生离开考场不久后坠楼身亡。
当地公安机关已对事件展开调查。目前学校正积极与家长沟通交流,认真妥善处理好后续事件。
校方回应:
中北大学校长沈兴全表示:“双方正在进行密切沟通,考试作弊的事实是很清楚的。当时考场里很多人在考试,监考老师不可能花时间去安慰他,影响别人考试,我认为监考老师的处置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学生只要之后表现好,这个处分是可以撤销的。”
“老师做法并无不当之处”“中北大学会继续坚持对考试作弊严查的规章制度,树立严格的规范。”
“学生跳楼,学校和老师都很难过,没有人是铁石心肠”。
学生家属:如果及时安慰,不会酿成悲剧。
时某的家属称,孩子在考场被发现作弊后,持续长达近20分钟的哭泣、无助和不安,期间监考老师却并未对其进行教导和安慰。
孩子在坠楼之前,曾给母亲发微信“对不起,不要想我,我不配”的信息,相信孩子当时的状态肯定特别无助。
家属表示:“若校方第二天再通报作弊一事,我相信孩子不会跳楼。”
相信没有人能真实的体会到失去孩子的痛苦,逝者已逝,生者如斯。
孩子在考试作弊被老师发现后,出现坠楼事件,全部都是学校的责任吗?难道家长就一点责任没有吗?
所有的学生都在认真考试,监考老师纵使想安慰孩子,也分身乏术,他有更重要的事情来做,如果监考老师只为了安慰孩子,耽误过多时间,那其他孩子怎么办?
时某属于二次补考,第一次考试成绩不合格之后,没有努力补习遗漏知识点,竟想“作弊”走捷径,老师发现之后及时制止,并没收试卷,这属于太正常不过的处罚了。
由于孩子哭泣?难道老师就纵容作弊放弃处罚吗?那对其他孩子的公平何在?
事情发生后,我认为所有人都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一个优秀的孩子,并不仅仅是成绩优秀,更应该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为家长,应该教育孩子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绝不能碰。 任何时候都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2】家庭和学校都要适当的给予孩子“挫折教育”,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温室培养的孩子绝对经不起一点点风浪。
给予孩子过多,家长都帮孩子把一切事情做好,并不是件好事,如果出现风浪,孩子的“生命小船”也许就会直接倾覆。
从法律角度来看,学生毕竟是在学校期间出现的事故,学校肯定会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我认为孩子做为成年人,自身应该负有绝大部分责任。
就像中北大学校长说的那样,我也认为老师的做法没有任何不妥。
你对学生作弊被抓后坠楼轻生,有什么不同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