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他本人,称之为“汉奸”、“内鬼”应该不为过!
不仅应该剔除教师队伍,更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以儆效尤;
但于琳琦绝不是最后一个,我们的各个队伍里肯定多少都混有这样的“内鬼
于琳琦于1987年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系,曾任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党委副书记,现为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2020年5月7日,哈尔滨师范大学发布情况说明:关于网上出现的我校教师于琳琦在其个人社交平台发布有关不当言论一事,学校高度重视,已成立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于琳琦发表的不当言论主要表现为公开嘲笑马克思为教唆犯,蔑视革命先烈,嘲讽雷锋的榜样是祸害,把刘胡兰英勇就义的行为看成是刑事犯罪。真的是让人大跌眼镜。一、身为共产党员,党委副书记(后被免职),大学教授,完全背离了宣誓入党的初衷
于琳琦在微博里发文:“世界上最成功的教唆犯是一个德国的犹太人,他告诉人们他发现了一个秘密,贫穷是因为被剥削。于是一些国家里千千万万贫穷的人愤怒了,把那些所谓的剥削者杀了抓了赶跑了,结果发现自己还是一样穷。”
这里面提到的犹太人明显就是指马克思,他把马克思讥讽为“最成功的教唆犯”,显然就带有污蔑共产主义的性质。不要说他觉悟有多高,就连最基本的党性原则都没有了,哪里还称得上是一名共产党员。不知道他当初为什么要申请入党,当站在党旗之下宣誓的时候,他有何感想,会不会羞愧。表面忠诚,背后骂娘,这样的人混进党内,真是天大的笑话,是对党的侮辱。
二、没有共产主义和革命先烈的流血牺牲,何来于琳琦的今天
中国革命的胜利是无数先烈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的。刘胡兰年纪轻轻,面对敌人的屠刀,大义凛然,毫不畏惧,是千千万万青少年学习的榜样。而于琳琦却把她的行为看做是刑事犯罪。作为一位堂堂的大学教授,专门研究历史的专家,怎么会将刘胡兰的牺牲和刑事犯罪联系在一起呢?真是莫名其妙。
雷锋是一个时代的英雄和楷模,我们这一代人都是在学习雷锋的精神下长大的,相信于琳琦小时候也参加过学习雷锋的活动。“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这样的歌曲,于琳琦也应该听过吧。但从他的发文里我们可以看出,他认为雷锋榜样的祸害是无穷的,并且是在小学时候就发现,学雷锋能把人学“坏”。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满嘴歪理,颠倒是非。
结 语从方方日记、梁艳萍的精日言论到王小妮诋毁国家,再到王琳琦的污蔑先烈,嘲讽共产主义,这些所谓的作家、教授,以他们的惊天言论刷新了人们对这些高级知识分子的认知,他们的影响远比许可馨要恶劣得多。育人当先正其身,此乃师德之本,德不配位,谈何育人?我们期待相关单位及部门尽快查清事情真像,给公众一个交代,不要“光打雷不下雨”。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关注留言。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