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办理的又是冤假错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又不进行释法说明的情况下进行定罪,市中院,省高院两次发回再审都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再审的,没有补
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办理的又是冤假错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又不进行释法说明的情况下进行定罪,市中院,省高院两次发回再审都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再审的,没有补充任何证据,进行的是重复起诉,并且在同一事实的事上,又做的是一罪二罚,并且是判两年,非得让服刑三年多,在全国有谁听说和遇到过这种罕见之事,事情己过去几年了,至今没有任何单位给个公平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