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办理的又是冤假错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又不进行释法说明的情况下进行定罪,市中院,省高院两次发回再审都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再审的,没有补
从官到民,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依法治国治党治公民,全体官民才健康,国家才会有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