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追小偷,小偷逃跑意外死亡,见义勇为者被起诉,你怎么看?

首先,目前该事件还在审查起诉的阶段,即是说还没有成为定案而提起公诉,即该案件还没有定论,福建某媒体说的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公诉显然是一个错误的引导,该媒体首先就应该出来向社会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9 20:34:07

首先,目前该事件还在审查起诉的阶段,即是说还没有成为定案而提起公诉,即该案件还没有定论,福建某媒体说的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公诉显然是一个错误的引导,该媒体首先就应该出来向社会道歉!

然后,该案件中我们这些非当事人所能看到的证据表明,小偷被追死显然属于意外事件,摔倒致死显然不能被当作是“过失”,即使有“过失”,也显然是小偷的过失。认为失主有过失的律师或法律界人士,我想请问:如果失主在追逐小偷的过程中因拉扯小偷不幸摔死,小偷该负什么责任?既然谈权利对等,那么这种情况是不是小偷应该负“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但实际上,即使事后小偷被捉拿归案,小偷所负的责任仍然是“偷窃”,这岂不是明显的不对等了?还有,如果因为在追逃过程中有可能会导致小偷死亡而不去追逃,那么报警后公安机关能确保逮住小偷吗?能确保失主的损失被追回吗?如果这两条不确定的话,那么失主的权益谁来保护?

另外,中国刑法中规定:公民有权利将犯罪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那么请问:我扭送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可能会乖乖的配合我吗?还是说会逃跑、挣扎、抵抗,甚至拿出凶器威胁我?如果我在行使扭送权利的过程中因为与嫌疑人扭打而导致我与嫌疑人双双受伤,那么这个责任该谁负?如果各负一半,那么扭送的权利岂不是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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