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说,监狱对服刑人员人身安全负有责任。如果有证据表明服刑人员是因为监狱管理人员原因(主观上虐待或客观上疏于管理),致使服刑人员受伤或死亡,监狱方面需要负赔偿责任,情节严
理论上说,监狱对服刑人员人身安全负有责任。如果有证据表明服刑人员是因为监狱管理人员原因(主观上虐待或客观上疏于管理),致使服刑人员受伤或死亡,监狱方面需要负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话,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你说的情况显然与虐待无关,属于生理疾病,监狱方肯定需要给他治疗——治不治得好是另一个问题,重要的是采取了措施,出事了就不关监狱方什么事了,家属主张赔偿只能是无理取闹。
如果张三死不了又确实无法劳动,那监狱就比较倒霉,只好供着这大爷。想保外就医,那得有人肯出面保啊!像这种烂赌鬼,家属肯定也不堪其扰,哪会愿意接回来找罪受。
至于债主们,谁叫你们不先审查张三的还贷能力,自认倒霉吧!
记得古代有债务奴隶制,也许比较适合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