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根据监察官法有关规定,以下三类人将第一批成为监察官。
从之前检察院
我们国家的新《监察官法》已于 2021年8月2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个获得表决通过,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三条阐明了监察官的具体包括人员:
第三条 监察官包括下列人员:
(一)各级监察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
(二)各级监察委员会机关中的监察人员;
(三)各级监察委员会派驻或者派出到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等的监察机构中的监察人员、监察专员;
(四)其他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机构中的监察人员。
由于我们纪委和监察委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并且合署办公。所以,根据第三条《监察官法》,监察官应该包括:
①纪委监察委班子成员,主要是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纪委委员(监察委委员)等。
②纪委监察委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其公务员,主要包括各监察室、审理室、调查室主任、副主任,以及普通工作人员。
③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及其公务员,主要包括纪检组长,以及纪检组的普通工作人员。
以上人员,肯定会成为我们国家的第一批监察官。至于会不会有名额限制?我个人觉得,我们国家的监察官应该不会像法官、检察官一样实行员额制,即使是法院检察院的正式编制公务员,也不能进入法官、检察官序列。而是会像警官一样实行编制限额,只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取得正式编制,经过一定形式的培训取得资格证书,都会成为监察官,没有名额限制。
纪委监察委工作也像公安机关一样繁忙,如果再实行员额制,限制了监察官的数额,那么肯定有一大批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进入不了监察官序列。这样,会导致很多工作因为人手不足无法开展,从而降低了纪委监察委工作的实效性,削弱了纪委监察委工作的震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