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占用公交专用道如何处罚

处一百元罚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一)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二)驾驶时不按规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5 03:42:13

处一百元罚款。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
(二)驾驶时不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三)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或者变更车道的;
(四)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未依次等候的;
(五)违反让行规定的;
(六)违反规定载人的;
(七)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八)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

法律依据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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