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以前妻更改孩子姓名为由拒付抚养费吗

支付抚养费是法定的义务,不能以更改孩子的姓名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变更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09 12:23:12

支付抚养费是法定的义务,不能以更改孩子的姓名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变更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变更随其继父或继母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姓氏。”由此可见,拒付抚养费的理由不能成立。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