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具体时间限制。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依据取得利益,而取得的利益会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失,当事人取得了不正当的钱后,损失人要求得利人返还钱,得利人不返还的,就构成不当得利。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